深圳试行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制度,据有关人士说,这是跟先进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接轨的一种尝试。中国人之于官员,从老爷到干部,再到公务员,称谓的变化,本身就是一种进步,眼下再学习人家的管理方式,无论如何,都值得称许。
而这个所谓分类管理,是建立公务员的级别升迁制度,所谓按年资升级,不再像现在这样,非得升了官,有了职位,才享受某一级别的待遇。以公务员人数最多的公安系统为例(这个系统的公务员人数,在深圳占公务员总数的一半),哪怕干了一辈子都是一个普通警员,但只要不犯错,级别却可以比年资低的领导还高。
这样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,主要有两个方面。一是可以缓解众多公务员争官跑官乃至抢官的压力。毕竟,中央人事部控制得严,职位就那么多,大家一拥而上地抢,挤不上去的,未免心怀怨望之心,生出许多事端。同时,这种挤法,也给了有权派官的人,太多的机会,太多的诱惑,一旦自己和夫人动了“若要富,动干部”之心,腐败案件就太多了。其二,可以有效地缓解各级机关增设领导职位的压力。免得一个处级单位,一屋子科长,半屋子副处,再加上几个处级什么员。干活的人没有,指手画脚的人成群结队,开工资领福利的,类似开群众大会。这极大地增加行政成本,降低行政效率。
公务员分类管理,的确是发达国家的惯例。实行这个制度,的确也就是安抚公务员的一种安慰剂,让进了这个队伍的人,安心在里面规规矩矩地干,做够年头,一辈子有保障。同时又可以尽量避免把官职变成对公务员的一种奖励,可以尽量选择优秀而且合适的人才,到负责位置上来,增加行政机构的效率。
但问题是,这种制度的实行,需要考虑到不同的政治背景、政治文化,单单挑出一个细节性的制度来实行,难免会有问题。在发达国家,公务员所得到的好处,基本上都体现在级别上,但是中国不同,一个人在“干部队伍”里,有职位没职位,含金量大大不同。就算没职位的人级别高,工资也高些,但这点好处比起职位本身带来的各种有形无形的好处,往往就是天壤之别了。再说,中国的传统文化,无论做什么行业,人们都习惯用升官与否,升官的快慢大小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