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指出,下一阶段要抓好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:第一,抓住关键环节,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。第二,突出监管重点,着力防范化解保险风险。
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8月19日出版的《中国金融》撰文指出,当前,保险业已经站在新的发展起点,进入新的发展阶段。全面把握新起点、新阶段对保险监管的新要求,是做好保险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: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,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,坚持依法、科学、有效监管,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目的,以防范风险和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,切实加强监管能力建设,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。要清醒认识到,在新形势下保险业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,特别是风险隐患随着保险业快速发展不断增加,而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还比较弱,这些都给保险监管工作带来新的挑战。我们必须深刻把握当前面临的新形势,居安思危、未雨绸缪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保险监管工作。
新形势下保险监管的任务十分繁重。要以解决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为突破口,不断提高监管工作实效。
第一,抓住关键环节,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。
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。保险市场不规范的经营行为,不仅损害保险业的信誉,而且破坏保险资源,增大市场风险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要把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,切实抓出实效。
以车险市场为抓手规范产险市场秩序。车险经营不规范,行业内和社会反映强烈,而且车险业务占财产险业务的70%以上,整顿好车险市场秩序,就抓住了规范产险市场秩序的关键。一是明确治理重点。主要是解决数据不真实和理赔服务质量差的问题,数据不真实是车险市场秩序混乱的集中表现。理赔服务质量差突出表现在拖赔、惜赔、无理拒赔等现象时有发生,严重影响保险业诚信形象。二是明确监管措施。针对数据不真实问题,加大现场检查和处罚力度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;严格监督保险公司执行已经审批备案的条款费率,防止随意变更费率和保险责任范围;健全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,对于指标异常的公司实施重点监管;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约束力,发挥偿付能力监管对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行为的制约和引导作用。同时,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推行车险理赔服务规范,推广车险理赔纠纷调处机制,提高车险理赔服务质量和效率。